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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民族大学

2012/1/8

  

西北民族大学成立于19508月,直属于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是新中国成立后创建的第一所民族高等院校。20034月,经教育部和国家民委批准,更名为西北民族大学。

  

西北民族大学位于甘肃省兰州市,占地2880多亩,分城关校区和榆中校区。经过60年的发展,学校形成了以本科教育为主体,研究生教育、预科教育、继续教育、职业教育和国际教育等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为国家培养了各级各类人才近12万人。学校现有56个民族全日制在校生22000余人。

  

学校设有59个本科专业、31个硕士点、4个专业学位硕士点、1个博士点和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2个学科门类。

  

学校拥有一支以博士生、硕士生导师为中坚力量的教职工队伍。现有教职工15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900余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480余人;博士生导师11人,硕士生导师200多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1人;国家民委突出贡献专家5人;全国“千百万人才工程”跨世纪学术、技术带头人选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22人,甘肃省“333”人才工程人选10人,“555”人才工程人选6人,“甘肃省跨世纪学科带头人”14人,甘肃省教学名师4人,甘肃省优秀专家5人,获甘肃省青年教师成才奖的教师40人,蒙古语言文学主干课程教学团队被评为国家级教学团队。

  

学校坚持“以人为本,助人成功”的办学理念,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大力加强学科专业建设, 2000年以来,学校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甘肃省教学成果奖21项,国家教改项目6项,省级精品课程21门。2007年,学校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并获得优秀。

  

学校图书馆现有图书资料260万余册,其中纸质图书158万余册;博物馆馆藏文物1500余件,其中3级以上文物117件。图书资料和馆藏文物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

  

学校注重科学研究,取得了显著成效。2001年以来,学校承担各类科研项目818项,其中“863”项目2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7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60项,省部级项目252项;出版专著569部,发表论文7996篇,被SCIEIISTP等收录124篇。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级奖励2项,省部级奖励305项。学校研发《藏汉双语信息处理系统》获1999年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藏文视窗平台、字处理软件和藏文网站》获2001年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受到了江泽民、胡锦涛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评价。学校编辑出版的《法藏敦煌藏文文献》和《英藏敦煌藏文文献》出版计划,实现了我国珍贵历史文献的回归与面世,在学术界引起强烈反响,被誉为敦煌学与藏学研究的又一个里程碑。

  

学校出版发行《西北民族研究》(国家级核心期刊)、《西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自然科学版、藏文版、蒙古文版)。其中《西北民族研究》是ULICHS国际期刊指南刊物,CSSCI来源期刊,民族类核心期刊,甘肃省一级名牌期刊;《西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被评为首届全国优秀社科学报,蝉联2-3届全国百强社科学报,国家级民族学类核心期刊,2009年被评为“中国北方优秀期刊”。《西北民族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藏文版被评为全国民族地区学报优秀期刊。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积极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成为党和国家民族政策与对外交往的重要窗口,先后同美、英、法、德、俄、日本等数十个国家和地区的大学、科研机构建立了交流和合作关系;成功举办了八次大型国际学术会议;先后聘请了150多位长期外籍专家,外教和近400位短期外籍专家,接收培养了400多名留学生。

  

西北民族大学法学院简介

  

一、发展历程

  

    西北民族大学法学院,前身西北民族学院司法系,创设于20世纪50年代初期,是全国民族院校中率先开设法学专业的院系之一,20046月在原法律系的基础上扩建而成。法学院(法律系)自1999年起招收法学本科生,2004年起招收研究生,现有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法律硕士学位授权点,现有在校本科生660人、研究生128人,初步形成了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层次较为完整的办学体系。

  

    学院设党总支书记1人,院长1人,副院长2人,专职行政管理人员4人。学院下设行政办公室、教学管理办公室、党、团总支办公室等管理机构;有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法理学等5个教研室;有两个实验室即物证技术实验室、模拟法庭实验室等。

  

 二、师资力量

  

     学院现有教职工31人,专职教师26人,教授4人,副教授7人,讲师13人。在专职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4人,硕士学位的19人,在读博士研究生3人,硕士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占全院教师的85%,教师中校级学术带头人3人,校级青年骨干教师4人。通过引进和培养,已经形成了一支知识结构、学历结构、年龄结构合理,能够适应学校发展、满足人才培养需要的由汉、回、维、蒙、藏、撒拉等民族构成的教师队伍。

  

     教师中校级学术带头人3人,校级青年骨干教师3人。

  

     教师在教学科研中,严谨治学、从严治教、教书育人。

  

三、教学设施

  

     法学院历来重视教学实习基地建设,不断为本科生和研究生创造、提供良好的教学实习(实践)环境,保证学生高质量地完成专业学习任务。

  

     现有教学办公用房2500平方米,有功能齐全的模拟法庭1个,多媒体教室4个,教授工作室1个,模拟法庭、物证技术2个实验室。

  

     学院分别在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榆中县人民法院和榆中县人民检察院建立教学科研实习基地六个实习基地分别在学院设立司法理论与审判实践研究基地

  

四、科学研究

  

     2004年以来,学院教师在民族法制、环境资源法制研究等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成绩,在CSSCI发表学术论文12篇,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0篇,在省级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15篇,出版学术著作11部,主持各类科研项目17项,获得各类奖励19项。其中马玉祥教授先后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西部大开发战略中的法制建设研究2004年),甘肃省社科规划项目甘肃省保护农民工权益问题研究2005年),甘肃省人大课题民族区域自治法与民族自治地方法律建设2005年),其主编的《法学基础教程》在2006年获甘肃省高等学校社科成果三等奖。虎有泽教授主持国家民委政策研究室重点项目城市民族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2008年)。郑天锋副教授主持甘肃省社科规划项目城市建设征地和拆迁中的利益冲突及其调整问题研究2004年),其成果《城市建设征地和拆迁中的利益冲突及其调整问题研究》在2009年获得甘肃省第十一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张朝霞教授先后主持甘肃省软科学项目入世后我省科技创新及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环境研究2004年),甘肃省社科规划项目行政处罚学与行政许可法学2004年),其成果《行政处罚学与行政许可法学》在2007年获甘肃省第十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其教学成果《行政法学课程建设实践与理论探索》在2008年获甘肃省教学成果奖三等奖。葛少芸教授主持甘肃省社科规划项目甘肃省健全农业生态环境补偿制度研究2009年)。隆英强讲师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与藏族习惯法的关系研究2008年)。

  

    同时,学院教师还积极参加地方立法咨询和实践教学工作,先后在司法实践部门设立了7个实践教学基地,多名教师担任甘肃省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省地方立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和理事、兰州市人民仲裁员等社会职务,2005年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及法工委在我院挂牌成立甘肃省地方立法研究基地

  

 五、学术交流

  

     20046月,马玉祥教授作为国家民委派出的民族区域自治法学研究专家参加了在瑞典乌普萨拉大学召开的第二届民族区域自治法国际学术研讨会20059月,马玉祥教授参加了由甘肃省人大常委会率团的欧洲议会制度与立法体制考察团,赴西欧进行考察访问和交流。

  

     奥斯陆大学法学院玛利亚教授、瑞士巴塞尔大学法学院斯蒂芬教授以及李功国、贺卫方、陈志刚、郑家奎、任先行、孙宪忠、张广兴、谢晖、汪世荣、王健等国内外知名学者先后来学院进行了学术座谈与交流。

  

    2007年7月23至25日,学院成功的举办了第三届全国民间法·民族习惯法学术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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