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民族大学创建于1949年12月,是青海省建立最早的高校和新中国建校最早的民族院校之一,也是目前青藏高原地区唯一一所具有法学硕士一级学科和法律硕士授权培养高校,法学为省级重点学科和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法学院自1982年招生以来,已培养了近3000名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上千名成人学员,毕业生遍及全国各地,大多已成为公检法司机关、律师界的骨干和中坚力量。
法学院现有民商法学、经济法学、法学理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法律史、民族法等9个硕士点和专业学位法律硕士(JM),成为集研究生、本科生和成人教育(政法干警招录改革试点班)等多层次教学的优势学科,是青海省培养法学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
法律硕士专业实行双导师制,目前共有校内外导师18名,导师队伍结构合理,研究方向涵盖了大部分法学硕士二级学科。法律硕士自2007年招生以来,毕业了两届毕业生,现在校注册学员377人。在学校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学院教职工的共同努力,法律硕士培养尤其是实践教学取得了显著进步。例如,聘请实务部门同志讲授课程,在实务部门建立实践教学基地。此外,全日制法律硕士学员每年参加司法考试通过率在青海省最高,受到司法厅领导的好评。
总之,我们将继续优化、整合实务教学资源,强化法律职业教育,为培养更多国家需求的应用型、复合型和西部基层法律职业人才而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