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及法学院简介
重庆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综合大学。学校地处国家西南工商业重镇、长江上游经济中心——重庆直辖市,校园坐落在人文荟萃的文化名区——沙坪坝区。
重庆大学创办于1929年,早在20世纪40年代就成为拥有文、理、工、商、法、医等6个学院的国立综合性大学。2000年5月,原重庆大学、重庆建筑大学、重庆建筑高等专科学校三校合并组建成新的重庆大学,现占地面积5700亩,有A、B、C、虎溪四个校区,校舍建筑面积168万多平方米。
本校现设有28个学院,以及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网络教育学院、城市科技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48000余人,在职教职工5800余人,其中,教师3000余人,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外聘两院院士12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7人,“973”首席科学家4人,国家级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3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40余人,全国高等学校教学名师4人,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7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6人、讲座教授3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3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19人,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3人,国家“四个一批人才”1名,部、市重点人才工程人选240余人;正、副教授1500余人,博士生导师400余人。
重庆大学现有博士后流动站20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4个。
重庆大学坚持国际化发展战略,与美、英、法、德、俄等20多个国家的111余所知名高校,以及与近20家境外著名国际公司或机构建立了良好的交流与合作关系。重庆大学有意大利比萨孔子学院、泰国勿洞孔子学院。
重庆大学的建设和发展一直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江泽民、李鹏、李岚清、吴邦国、温家宝、贾庆林、贺国强等领导同志曾到学校视察,指导和关心学校发展。
重庆大学秉承“研究学术、造就人才、佑启乡邦、振导社会”的办学宗旨,弘扬“耐劳苦、尚俭朴、勤学业、爱国家”的重大精神,倡导“团结、勤奋、求实、创新”的优良校风和“求知、求精、求实、求新”的学风,坚持按照“扎根重庆,立足西南,面向西部,服务全国,走向世界”的办学思路,扎实推进“211工程”、“985工程”建设,努力建设节约型校园、创新型校园、和谐的校园,朝着建设“中国最好的大学之一”的办学目标而不断奋进。
重庆大学法学院成立于1945年,当代著名的国际法学家王铁崖先生等著名学者曾在本院任教。1952年国家调整高等教育结构与布局,学院与兄弟大学法学院系共同组建了西南政法学院。1995年重庆大学法学本科恢复招生,2002年恢复成立法学院。目前,全院共有在校本科生700余人、硕士生和博士生1000余人。
自恢复建院以来,在各兄弟院校的大力支持下,依托重庆大学属于国家 “985”大学优势,学院于2005年建成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博士学位点并获得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授权,2007年获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授权,2008年成为西部唯一“211”工程单独立项的法学学科,2009年建成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并且法学本科专业成为重庆市高校特色专业,2010年成为重庆大学“985”工程单列学科,2011年建成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且法学一级学科被评定为重庆市重点学科。在教育部公布的全国法学学科排名(2007-2009年)中,重庆大学法学学科名列第19位。在武书连教授主持的《2011中国大学评价》中,重庆大学法学学科也名列第19位,其中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在中国大学研究生院法学二级学科同学科中排名第一。
学院一直注意将学科队伍建设作为发展重心,通过培养与引进相结合,目前已形成一支职称、学历、年龄结构相对合理的研究型学术团队。在50余名教师中,有教授15人(博士生导师12人)、副教授27人,80%以上教师具有博士学位,50%以上教师具有国外留学一年以上经历。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人、巴渝学者1人,近30人次担任国家社科基金会评委、全国性一级或二级学会副会长、省部级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及专家顾问等职务。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刑法、法理学、经济法、民商法、知识产权法领域都有全国性学术影响的学者。
为了把学院建成我国西部重要的法学教育高地与法学交流中心,学院积极开展科研创新与教学改革,加强法学与其他社会科学以及自然科学的交叉与融合,已建成国家“985”工程研究基地、省部级重点科研基地和重点学科4个,3门课程获得国家级和省部级精品课程称号。经过辛勤耕耘和持续发展,学院正逐渐成为我国西部地区享有良好声誉的法学教育与研究平台。
重庆大学法学院网站:http://law.cqu.edu.cn/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