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理工大学由原机械工业部所属的哈尔滨科学技术大学、哈尔滨电工学院和哈尔滨工业高等专科学校于1995年合并组建而成,1998年划转黑龙江省属,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为主的管理体制,2008年,在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强省建设规划中被确定为重点建设的十所高水平大学之一。原三校均始建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历经60多年的发展,学校现已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经、管、哲、文、法、教育、艺术等学科协调发展、具有较强办学实力和鲜明特色的教学研究型大学。2003年,被教育部授予“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2011年,被教育部授予“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荣誉称号。2015年,成为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
学校共有4个办学区,其中在哈尔滨市有东、西、南3个办学区,在山东省荣成市设有哈尔滨理工大学荣成校区。学校总占地面积209.86万平方米,教学基础设施面积95.4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254.7万册,电子图书6177GB以上,中外文期刊15.5万册,文献数据库29种。现有教职工2994人,其中专任教师1733,副高职以上人员1377人,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全日制在校生33693人,留学生100余人。
学校设有20个学院、1个教学部和1个教学实践中心;有60个本科专业、1个专科专业,有8个国家级第一类特色专业、3个国家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1个国家级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9个省级重点专业、6个省级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个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有6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1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2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89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5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和2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领域;7个学科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国家级重点学科,10个省级重点一级学科。
哈尔滨理工大学法学院成立于2004年7月,其前身为2000年设立的人文学院法学专业及2002年组建的人文学院法律系。
学院秉承“知行统一,博厚悠远”之校训,以“传承人文,守望正义”为理念,积极探索理工类院校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在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各个方面稳步推进成绩显著,已经成为一个教学基础扎实、科研力量充实、学科积累厚实、极富生命力的年轻团队。学院现有教职工28人,其中教授5人,副教授7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占90%。下设民商法教研室、诉讼法教研室、基础法学教研室和哈尔滨理工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拥有1个模拟法庭,1个网络实验室和近万册图书的资料室。
学院重视人才培养工作。目前,在校本科生500余人,双学位学生400余人,2014年获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为实现专业教育和职业能力培养的有机结合,法学院先后在省内外建立了多家包括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司法机关、律师事务所以及政府法制部门在内的法学教学、科研实践基地。并与哈尔滨市南岗区签订了互设法学研究实践基地促进区校合作的协议,同南岗区委、区政府在司法实践和法学研究方面开展合作,为法学人才培养打下坚实基础。在注重人才培养工作基础上,学院更注重法律服务职能的发挥,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活动,有效弥补了社区法律服务工作的不足,实现高效优质法律资源与社会的共享,为在基层群众中普及法律知识创造积极条件。目前,学院已在在哈尔滨市多个街道办事处设立近30家社区法律诊所,开展法律诊所教学,在增强学生实践能力的同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法学院具有良好的科研条件和浓厚的学术研究氛围,以与理工类专业密切相关的知识产权法、科技法、网络法等为学科建设重点,突出特色。几年来,法学院教师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20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10部,主编法学教材12部;主持和参与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学术研究课题40余项,科研项目获得多项省级和校级奖励。
法学院以培养具有理工特色的高素质法律人才为目标,结合理工大学的学科特色,积极开展特色教学活动。在人才培养上,坚持以学生为本,注重因材施教,为学生创造严谨而不失宽松的成长环境,注重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学生刻苦学习,努力专研,形成良好的学习风气。十几年来,学院已经向社会输送千余名毕业生,毕业生多工作于公检法机关、律师事务所等司法领域,成为建设法治国家与和谐社会的骨干,他们以基础理论扎实、实践能力强而受到用人单位的认可和赞誉。
哈尔滨理工大学法学院与国内外许多高校以及科研机构保持者广泛的学术交流与合作,聘请国内外知名学者、法官、检察官、律师为学院客座教授,为学院师生定期开展讲座,将国内外的法学前沿问题带入课堂,开阔了师生的视野。
厚德重法、博学笃行,作为一个年轻而富有朝气的学院将更加深入加强学院内涵建设,立德树人,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