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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商业大学制订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意见

2015/9/23
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研[2009]1号)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硕士、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总体方案》(学位[2010]49号)的精神,为规范我校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现就制定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提出以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和要求

1.培养方案应根据国家和各全国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要求,参考各教指委制定的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结合我校办学定位和本专业实际与特色制订。

2.培养方案应遵循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规律,把握行业发展动态,体现与相关行业职业资质的有机统一,明确实践环节要求,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的需求。

3.培养方案应体现实践性、应用性和职业性,突出专业知识和专业应用能力培养,有利于增强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行业领域的创新、创业能力和实际应用能力。

4.培养方案按专业领域制定,内容应包括:培养目标、领域方向、学习方式、学习年限、培养方式、课程设置、专业实践、学位论文、毕业及学位授予等环节的具体要求。内容应具体明确,具有可操作性。

5.培养方案的制订和修订按学校统一安排、由培养单位组织专家进行,培养方案经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后报学校研究生业务主管部门备案。

二、基本形式和内容

(一)培养目标

培养掌握某一专业(或职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和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具体要求为: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身心健康。

2.掌握所从事专业(或职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先进技术方法和手段,具有独立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的能力和良好的职业素养。

3.掌握运用一门外国语。

各专业可参照教指委指导性培养方案和专业具体情况确定培养目标的文字表述。

(二)培养方向

说明本专业领域研究生培养的主要应用方向。要发挥专业的特色和优势,跟踪行业发展动态,符合社会需求,要保持适当稳定。同时鼓励学科交叉,培养复合型应用人才。每个专业或专业领域设置的培养方向一般为2-4个。

(三)学制和学习年限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2年,学习年限为2-3年。实行学分制,不能提前毕业,学习年限不超过3年。

(四)培养方式

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分为课程、专业实践、学位论文三个环节。实行双导师制,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校外导师参与实践过程、项目研究、课程与论文等多个环节的指导工作。鼓励吸收不同学科领域的专家、学者和实践领域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员,共同承担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工作。课程设置、专业实践、科研与学位论文、学分要求等既要体现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有关要求,又要符合学科实际,体现学科优势和特色。

(五)课程设置及教学要求

1.要以实际应用为导向,以职业需求为目标,以综合素养和应用知识与能力的提高为核心,根据行业、职业领域对专业学位研究生知识与能力的要求,搭建科学合理的课程结构,着重突出专业实践类或工程实践类课程。

2.为完善研究生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提高专业素养及就业创业能力,应增加应用性课程的开设,可与政府、企业、事业、或实体等单位合作,开设一些提高研究生实践工作能力的课程,或根据社会需求开设适当的订单式课程,还可开设一些与职业资格认证相关的课程。

3.教学内容要强调理论性与应用性的有机结合,突出案例分析和实践研究;教学过程要重视运用团队学习、案例分析、现场研究、模拟训练等方法;要注重培养学生研究实践问题的意识和能力。

4.课程学习与实践教学紧密衔接,课程学习主要在学校完成,课程学习时间一般为1年。课程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获得相应学分。

5.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参考教指委指导性培养方案要求开设,其中公共必修课为:

马克思主义理论课:2学分;

第一外国语:3学分。

由学校统一开设,教指委有要求的可根据我校实际开设。

6.跨学科或以同等学力考入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补修1-2门本学科本科生必修课。补修课不计学分。

(六)专业实践

1.培养方案要根据培养目标的要求设计相应的专业实践环节,明确实践目的,落实实践内容,培养方案中明确相应的管理与考核评价办法。

2.专业实践必须保证指导性培养方案要求的时间和学分,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

3.建立多种形式、合作关系稳定的实践基地,创新实践性教学模式,联合培养研究生。探索密切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用人单位实际需求间的联系,积极探索人才培养的供需互动机制。

4.做好专业实践环节的实施及监控,实行全过程的管理和服务。要严格评价标准,确保实践教学质量。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在导师组指导下制定专业实践计划,专业实践后撰写实践报告。培养方案应明确专业实践报告的要求,专业实践报告经校内和校外导师评议通过后获得相应学分。

(七)学位论文

根据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目标和培养模式的特点,把握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规格和标准:

1.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必须要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应用价值。学位论文选题论证在第三学期9月底前完成。

2.学位论文形式服从于专业应用与内容的需要,可采用调研报告、应用基础研究、规划设计、产品开发、案例分析、项目管理等形式。

3.学位论文须独立完成,要体现研究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行业和专业领域的实际问题的能力。

4.学位论文字数可根据不同专业学位特点和选题确定,一般在不低于1万字。

5.学位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有相关行业实践领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八)毕业与学位授予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期满,修满规定课程的学分、完成专业实践并取得学分、完成专业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发给天津商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相应专业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三、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自2011年9月起实施,本意见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附 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基本格式

 制定时间:2011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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