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成立于2001年12月。学院下设法律系、社会工作系、公共管理系等3个系,拥有法学、社会工作、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等4个本科专业,拥有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授予权以及法律经济学、马克思主义法学、马克思主义社会管理等3个二级学科硕士点。现有在校本科生998名,研究生35名。建设有1个省级新兴特色专业(法学),2个校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法学、行政管理),2个校级重点专业(法学、社会工作),经济法研究所、民商法研究所、社会政策与公共管理研究所等3个校级研究所,以及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图书情报资料中心等教学、科研服务机构。2013年,学院主导设立了全国第一个省级竞争法研究会。经过十多年的快速发展,学院已成为一个横跨法学、社会学、管理学等3个一级学科门类的综合性文科学院。
学院现有教职工51人,其中正高职称8人,副高职称17人,中级职称24人,具有博士学位22人,硕士学位24人。现有入选浙江省151人才第一层次1人、第三层次2人,浙江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1人,浙江省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专家1人,浙江省反价格垄断专家1人,浙江省优秀教师1人,浙江省高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2人,浙江理工大学教学名师3人,硕士生导师16人。
近年来,学院取得了较为丰硕的学术成果。共有220余项课题获得立项,立项总经费908.6万元,其中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3项,省部级项目41项。共获得各类奖励25项,其中省部级奖励9项,厅局级奖励16项。出版专著、教材24部,在《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政治学研究》、《中国法学》等中外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330余篇。学院学术交流活跃,2009年以来主办和承办国际学术会议4场、国内学术会议5场,先后邀请了60余位海内外专家学者来学院讲学;同时选派优秀青年教师赴美国、英国、新西兰、澳门等国家和地区访问和学习。学院积极推进国际化办学,与台湾铭传大学法律学院签订合作协议,互派交流学生。
浙江理工大学法律硕士学位点有专职教师32名,兼职教师58名。其中多数专职教师有法律实践经验,不少专职教师还是兼职律师、仲裁员或企业公司的法律顾问。专职教师中,高级职称教师20人,占总数的62.5%;博士20人,占总数的62.5%。专职教师中有浙江省新世纪151第一层次培养人才、浙江省优秀中青年法学专家、浙江省反价格垄断专家。兼职教师中有来自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实际部门的资深法律工作者;还有一大批国内外知名的专家学者。
对法学本科专业背景的全日制法律硕士,将“专业一贯制”地培养法律业务更精深、技能更娴熟的法律硕士,这是一种“专门型法律硕士”。专门型法律硕士是职业型和实践型的人才,所以应当特别注重实践训练。课程内容要更加强调实践性、应用性、实务性和专题性,偏重于传授和培养学生的法律知识、职业语言、职业思维、法律方法、职业技术五个方面的职业能力。
对非法学本科专业背景的全日制法律硕士,既要求具备较坚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和较全面的法律实务知识以及法律职业所要求的知识结构,更要重视职业道德与职业能力的培养,积极探索法律知识传授、职业能力建设与职业道德养成的“三位一体”法律创新人才培养,并将各项教学活动纳入其中,以求教学的各项活动均能围绕培养高级法律职业人才的目标展开。
浙江理工大学法律硕士培养的总体目标是符合法律职业岗位需求的政治素质高、法律技术精、应用能力强的高层次法律实务人才。在总体目标指引下,这种法律人才按照“基本规格+特色方向”来培养。一方面,学生要符合“法律硕士”的基本规格,他们在法律知识、法律能力、法律职业伦理、政治素质、外语水平等方面,必须要达到法律硕士的基本要求。另一方面,学生在企业公司法律实务、涉外经济法律实务、知识产权与竞争法律实务、建筑房地产法律实务、金融法律实务五个特色方向中选择其中一个方向进行专门的训练和培养,与社会需求和浙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行充分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