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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学

2012/2/14
湘潭大学法学院创建于1982年,扩建于1996年,是湖南省成立最早、招生最早、学科门类最全、招生规模最大的法学院系。2008年11月,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发展战略的需要,又成立了湖南省首家知识产权学院,与法学院合署办公。湘潭大学法学专业为湖南省重点专业和湖南省示范专业。现有教职工80余人,其中教师60余人;教授24人,副教授27人;博士生导师20余人,硕士生导师61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54人,另聘有40多位国内外知名法学家任学院兼职教授。
法学院1993年获得诉讼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相继又取得了刑法学、经济法学、法律史学、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国际法学、民商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2003年法学院成功取得诉讼法学博士学位授予权;2005年,法学院又取得了法学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予权及法律史学博士学位授予权;2007年,成功申报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形成了博士研究生教育、硕士研究生教育、全日制本科教育和成人教育多个层次的教学体系。现有在校博士研究生38人,硕士研究生(含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900余人,本科生850余人。
法学院拥有8000余平方米的独立办公楼,拥有设备齐全的刑事侦查技术实验室,模拟法庭可以同时容纳300多人观摩;学院拥有500平方米的实验中心,一流配备的知识产权实验室(配备计算机120余台);法律图书馆专业藏书8万余册,订有数百种中外法学专业期刊,与学校图书馆联合出资订购了LexisNexis、Westlaw International等外文法律专业数据库,并设有专门的学生阅览室。
1998年,湘潭大学法学院获得法律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是湖南省招生法律硕士最早的院系。2010年,法学院被教育部批准为国家级法律专业硕士综合改革试点单位。为了适应新时代对法律人才的需求,湘潭大学法学院对法律硕士的课程进行了改革。法律(法学)设置企业法务、政府法务、司法法务等方向,更加突出了应用型人才的培养。为了培养复合型法律人才,在法律(非法学)硕士设置知识产权方向,专门招收具有理工科背景的本科生。
为了创新法律人才的培养模式,在法律硕士上推出“订单式”的培养模式,先后与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开办了法律硕士(税务班),产生了较好的社会反响。在全国率先推出法律实践性教学的“当事人模式”,先后产生了取消长沙路桥费、废除“驾考合一”制度、删除“身高歧视”、挑战“出租车特许经营”、取消“夫妻投靠户口不合理条件”等经典教学案例,相关教学成果获得了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在法律(非法学)硕士,探索工法结合、多方协调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模式,被誉为湘大模式。
真诚欢迎全国法学英才加盟湘潭大学法学院,热忱欢迎各地莘莘学子报考湘潭大学法律硕士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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