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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民族大学

2012/1/8

  西南民族大学于20096月被国务院学位办批准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并于2010年开始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校正式成立了法律硕士(J.M)教育中心,专门负责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教学和管理等工作,并于2010921日举行了法律硕士教育中心揭牌仪式。法学院院长王允武教授担任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主任,法学院副院长杨良春担任中心副主任。目前共有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学生在校学生100名。其中,2010级法律硕士42名学生,2011级法律硕士共计58人。

  法律硕士(J.M)教育中心在学校的全力支持下,整合全校资源,以法学院为依托,遵循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教育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的复合型、实务型法律人才的目标和要求,坚持二为(为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服务)办学宗旨,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德才兼备的、适应民族地区立法、司法、执法、法律服务与法律监督以及经济管理、社会管理等方面需要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需要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法学院现有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与法治保障博士培养方向1个(设于中国少数民族经济博士点),法学理论、诉讼法学和法律硕士3个硕士点(法学硕士一级学科也已获得批准),是国家政法干警招录体制改革试点招生单位,是学校双学位培养单位。学院下设法理学与法史学、宪法与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刑法、国际法、诉讼法等7个教研室和西南民族大学民族法学研究所、西南民族大学宪政制度研究中心、西南民族大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研究中心3个科研机构。学院有优秀的教学团队为法律硕士的教学培养工作提供支持,有四川省有突出贡献专家”1人,四川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3人,四川省师德标兵”1人,四川省优秀教学团队”1个,校学科带头人2人,校教学名师1人。

  为切实加强学习指导,严把质量关,确保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的实现,根据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方式和特点,法律硕士(J.M)教育中心在教学安排上,有效利用现有教学科研条件,坚持面向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服务方向,以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为教育重点,突出民族地区法治建设和民族法学教学与研究;在指导方式上,发挥双师型教师、双导师的双重作用。

  承担法律硕士教学任务的均是具有丰富法律实务经验的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博士。在培养方式上,充分利用多元化实践平台,重视实践教学环节,强化应用型人才素质养成。学院搭建了多类型的实践基地满足法律硕士实务型法律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除校内设立的刑侦与物证技术、模拟法庭、模拟仲裁庭等实验(实践)机构外,还与四川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凉山州人大常委会、武侯区人民法院、武侯区人民检察院、成都市总工会、成都仲裁委员会、四川泰和泰律师事务所、云南千和律师事务所、武侯区司法局、四川名川律师事务所等14个单位互建实践教学基地理论研究基地以强化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培养。

  西南民族大学法律硕士教育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的办学方针,力图通过优越的办学条件、现代化的教学设施、雄厚的师资队伍及严格的教学管理实现民族院校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既定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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